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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公司股票配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证券公司开设证券账户,申请股票配资服务。证券公司会根据投资者的资产状况、信用评级等条件,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供投资者购买股票。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2024年7月18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科技”或“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永悦科技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永悦科技同时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永悦科技股份中的98.94%处于质押状态,28.41%被司法冻结。此外,公司实控人陈翔目前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而这已经是陈翔今年第二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以下两类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1)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9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2年3月18日-2023年10月1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任2023年10月12是否卖出。(赵敬国律师专栏)
永悦科技这一年来危机重重。回顾往事,永悦科技于2023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3019号)。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翔于2024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4007 号)。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翔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翔立案。2024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苏证监罚字[2024]4号),经查明,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永悦科技涉嫌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二、永悦科技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针对以上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七十万至一千三百万元不等罚款,并对陈翔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今年4月28日,公司又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4011号),因陈翔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翔立案。直至今日,陈翔仍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中。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以下两类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1)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9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2年3月18日-2023年10月1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任2023年10月12是否卖出。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永悦科技预处罚已下发,永悦科技投资者索赔仍在征集中,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永悦科技维权入口)
ST永悦(维权)(603879):
(1)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9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2)于2022年3月18日-2023年10月1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任2023年10月12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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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正规股票配资平台观点